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3939件,同比上升15.45%;结案3278件,同比上升3.8%。
一、刑事案件
全年受理刑事案件392件,同比下降22.68 %,审结360件,同比下降27.42%,结案率91.84%。其中,审结抢劫、故意伤害、涉毒等犯罪案件90件;审结盗窃、诈骗、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案件94件;审结贪污、贿赂、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;审结其他类型刑事案件172件。
二、民商事案件
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762 件,同比上升14.08%;审结2306件,同比上升0.43 %;结案率 83.5%。其中,审结劳动争议、住房消费、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468件;审结婚姻家庭、继承类案件653件;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145件;审结其他类型民商事案件40件。
三、执行案件
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84件,同比上升62.65%;结案611件,同比上升67.86%;结案率77.93%,同比上升2.41%;收案标的额4.17亿元,已执行标的额3.13亿元,执行标的到位率75.11%。执行和解案件184件,占执结案件 30.1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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