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6日,我院与涉案房产所在社区通力合作,成功查封了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覃某容、覃某达的一处房产,有力推进该案的执行进程。这也是我院坚决打赢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攻坚战的一个缩影。 被执行人覃某容、覃某达在我院涉及2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及1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。法院先后对这3起案件作出民事判决,判决覃某容和覃某达偿还借款共计142万余元。在判决发生效力后,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且行踪不明,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我院先后依法立案执行。执行法官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时,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共同所有一栋天地楼,此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。但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,执行干警无法进入房屋清点财物并进行查封,执行工作陷入僵局。
为攻克执行难关,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,我院积极与涉案房产所在社区沟通协调,争取社区的配合形成执行合力。最终,社区同意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协助并见证执行查封工作。
当天,执行干警与社区工作人员、申请执行人和开锁师傅一同去到执行现场,在社区工作人员和申请执行人的见证下,打开被执行人房产大门,逐层清点被执行人的财物,并做好相应记录,结束后执行干警用封条将房屋大门查封。执行全过程均有录音录像存证。该房产下一步将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。
在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的战略决胜阶段,我院以敢打必赢的决心、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铁的纪律作风,攻坚克难,采取多种执行措施,与相关部门形成强大执行合力,坚决打赢这场硬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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